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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四结合”探索构建部门整体绩效监控新模

广州市财政局推进整体与项目相结合、支出进度与任务相结合、自行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预算调整与预警相结合等措施,探索构建部门整体绩效监控新模式。

一是部门整体与项目相结合,构建部门整体监控体系。选定市发改委、市教育局等12个部门开展2018年部门整体监控工作。对照部门年初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对包括1个部门整体支出、1个人大重点审议项目支出以及若干个关联任务支出项目的绩效实施情况开展部门整体监控,构建“1+1+X”的部门整体监控体系,建立以部门监控为基础、紧盯重点项目的监控机制,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同时实施监控,提高绩效监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支出进度与任务相结合,细化部门整体监控内容。将部门整体支出进度和部门主要任务的绩效实施情况作为监控重点,细化《广州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年中监控情况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情况表》《关联项目绩效运行监控表》填报内容,对监控部门1-6月份部门整体支出、重点项目支出、若干关联任务支出项目的支出执行进度、支出均衡性、任务关键性绩效指标的实施情况进行详细说明。通过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支出进度实行双监控,防止绩效目标跑偏、预算资金脱靶,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三是预算部门与机构相结合,形成部门整体监控合力。部门整体监控采取预算部门自行监控和财政部门重点监控相结合的方式,财政部门重点监控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预算部门对本部门绩效运行实施全方位监控,全程监控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对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及时采取纠偏措施;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数据信息收集、整理、审核、综合分析等方式,对预算部门自行监控的情况进行汇总、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督促预算部门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四是预算调整与预警相结合,强化整体监控结果应用。针对部门整体监控实际,强化监控结果的预警和预算调整功能。对监控中发现的部门管理漏洞和绩效目标偏差,及时进行预警,要求预算部门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优化绩效目标实现路径,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市财政局将部门整体监控结果反馈预算部门,督促其针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将部门整体监控结果作为2019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和政策制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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